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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政策查询
了解各地禁渔规定,合法合规垂钓,共同保护水生生物资源
状态说明
全域禁捕(当前无)
部分水域全年禁渔
当前季节性禁渔
有条件休闲垂钓(当前无)
安徽省
部分水域全年禁渔
北京市
当前季节性禁渔
重庆市
部分水域全年禁渔
福建省
当前季节性禁渔
甘肃省
部分水域全年禁渔
广东省
当前季节性禁渔
广西壮族自治区
当前季节性禁渔
贵州省
部分水域全年禁渔
海南省
当前季节性禁渔
河北省
当前季节性禁渔
黑龙江省
当前季节性禁渔
河南省
部分水域全年禁渔
湖北省
部分水域全年禁渔
湖南省
部分水域全年禁渔
江苏省
部分水域全年禁渔
江西省
部分水域全年禁渔
吉林省
当前季节性禁渔
辽宁省
当前季节性禁渔
内蒙古自治区
当前季节性禁渔
宁夏回族自治区
当前季节性禁渔
青海省
当前季节性禁渔
山东省
当前季节性禁渔
上海市
部分水域全年禁渔
山西省
当前季节性禁渔
陕西省
部分水域全年禁渔
四川省
部分水域全年禁渔
天津市
当前季节性禁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部分水域全年禁渔
西藏自治区
部分水域全年禁渔
云南省
部分水域全年禁渔
浙江省
部分水域全年禁渔
上海市
3 项禁渔中
为什么要禁渔?
🐟
保护繁殖期
3-6月是大多数鱼类的繁殖高峰期,禁渔让鱼类安全产卵、孵化
🌊
恢复种群
长江十年禁渔旨在恢复严重衰退的鱼类资源,让子孙后代有鱼可钓
🛡️
生态平衡
保护珍稀物种如中华鲟、江豚,维护水域生态系统健康
✅
休闲垂钓
大部分禁渔区允许"一人一杆一钩"的休闲垂钓,请遵守当地规定
上海市 年度禁渔日历
1月
禁渔
2月
禁渔
3月
禁渔
4月
禁渔
5月
禁渔
6月
禁渔
7月
禁渔
8月
禁渔
9月
禁渔
10月
禁渔
11月
禁渔
12月
禁渔
禁渔期
部分禁渔
可正常垂钓
当前禁渔中(3 项)
全部水域 · 长江流域
例外规定:休闲垂钓(一人一杆一钩一线)除外
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 · 长江流域
例外规定:规定水域和时间内可使用符合规定的钓具钓法进行休闲垂钓;禁止使用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
东海上海海域
例外规定:钓具作业休渔时间可推迟1个月
保护物种(全年禁捕)
中华鲟
国家一级保护
长江流域
长江鲟
国家一级保护
长江流域
白鲟
国家一级保护
长江流域
白鱀豚
国家一级保护
长江流域
长江江豚
国家一级保护
长江流域
中华白海豚
国家一级保护
珠江口、闽江口沿海
斑海豹
国家一级保护
渤海、黄海
鹦鹉螺
国家一级保护
南海深海
红珊瑚
国家一级保护
台湾海峡、南海
玳瑁
国家一级保护
南海
胭脂鱼
国家二级保护
长江流域
松江鲈鱼
国家二级保护
长江口及沿海
文昌鱼
国家二级保护
厦门、青岛沿海
海马
国家二级保护
南海、东海
绿海龟
国家二级保护
南海
鲥鱼
国家一级保护
珠江、长江
法律责任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规定:
- 违反禁渔规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 使用禁用方法:电鱼、毒鱼、炸鱼等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 捕捞保护物种:可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免责声明: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规定以当地渔政部门公告为准。禁渔政策可能随时调整,建议出钓前咨询当地渔政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数据来源(上海市):
- 长江十年禁渔计划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水生动物部分)全年禁捕
- 长江十年禁渔计划
- 上海市长江禁渔通告
- 上海市长江禁渔通告
- 2025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
- 上海市禁渔通告
- 上海市禁渔通告
- 上海市禁渔通告
- 上海市内陆水域禁渔期规定
- 上海市禁渔通告
数据更新时间:持续更新(以各政策来源为准) | 农业农村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