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金沙江西藏昌都河段实施禁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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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范围:规定金沙江西藏昌都段主流域(江达县邓柯乡至芒康县索多西乡)自2020年7月10日0时至2030年7月10日0时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从事任何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正文落款为2020年7月7日;页面显示日期与转载元信息不同,原始发布日期待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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