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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阳江市重要内河水域禁渔通告

发文机关
阳江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6-02-27
来源网页发布
2026-02-27
效力状态
待核实(缺:文件自身有效期未核查;政府网站现行有效正面证据;本年度尚未核查是否有新通告)
来源类型
正式文件
本站最后核对
尚无核对日期
适用行政范围
以官方原文为准,目录归属不代表法律适用范围
原文范围
漠阳江、潭江(阳江段)干流以及那龙河尖山桥下游河段等天然内陆水域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娱乐性垂钓或手工采集零星获得水产品不在禁止范围内。
年度
2026年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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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可读全文

全文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广东省2026年珠江水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2026年我市继续实施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有关禁渔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

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水域范围

漠阳江、潭江(阳江段)干流以及那龙河尖山桥下游河段等天然内陆水域。

三、禁止作业方式

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娱乐性垂钓或者手工采集的方式零星获得水产品的,不属于捕捞作业,不在禁止范围内。

四、其他要求

禁渔期间在禁渔水域范围内进行渔业资源调查研究捕捞和养殖生产等需要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请广大渔民自觉遵守禁渔期有关规定,对在禁渔期内违规进行渔业捕捞作业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欢迎广大市民对违反禁渔期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3321885。

阳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7日

来源与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