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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实施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发文机关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6-04-01
来源网页发布
2026-04-01
效力状态
待核实(缺:文件自身有效期未核查;政府网站现行有效正面证据;本年度尚未核查是否有新通告)
来源类型
正式文件
本站最后核对
尚无核对日期
适用行政范围
以官方原文为准,目录归属不代表法律适用范围
原文范围
根据农业农村部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部署,规定黄河泰安段及大汶河干流2026年4月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东平湖4月1日0时至8月31日24时实行禁渔,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
年度
2026年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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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为养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部署要求,现将泰安市2026年黄河禁渔工作通告如下:

一、禁渔期和禁渔区

(一)禁渔区:

1. 黄河干流泰安段:起点为东平县戴庙镇,终点为东平县旧县乡。

2. 东平湖。

3. 大汶河干流河段。

(二)禁渔期:

1.黄河泰安河段、大汶河干流河段:2026年4月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

2.东平湖:2026年4月1日0时至8月31日24时。

二、禁止作业类型

禁渔期内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

三、举报电话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0538-8222231

泰山区农业农村局 0538-6281260

岱岳区农业农村局 0538-8571889

新泰市农业农村局 0538-5351512

肥城市农业农村局 0538-3211167

宁阳县农业农村局0538-5621801

东平县农业农村局 0538-2720889

东平湖管理委员会 0538-2881456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日

来源与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