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文件信息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发文机关
农业农村部
文号
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1号
成文日期
2019-01-15
来源网页发布
2019-02-20
效力状态
待核实
来源类型
政府公报正式文件
关联条目最近核对
尚无核对日期
适用行政范围
以官方原文为准,目录归属不代表法律适用范围
原文范围
海河所列主要河流干支流及所属库湖湿地;辽河及大凌河、小凌河、洋河水系;嫩江、松花江吉林段及三岔河口至同江段相关水域;钱塘江干支流及湖库。原文按水系划界,不是11省全域禁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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