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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2024年南渡江水域禁渔通告

发文机关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2-28
来源网页发布
2024-02-29
效力状态
待核实(缺:文件自身有效期未核查;政府网站现行有效正面证据;本年度尚未核查是否有新通告)
来源类型
正式文件
本站最后核对
尚无核对日期
适用行政范围
以官方原文为准,目录归属不代表法律适用范围
原文范围
海口市辖区内南渡江干流江段2024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年度
2024年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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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为切实做好我市南渡江水域禁渔管理工作,养护南渡江渔业资源,保护内陆水域生物多样性,促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2024年内陆水域禁渔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农办〔2024〕15号)文件精神,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范围和类型

禁渔时间:2024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禁渔范围:海口市辖区内南渡江干流江段

禁止类型: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二、禁渔相关要求

(一)禁止电鱼、炸鱼、毒鱼、涉渔“三无”船舶侵渔等非法捕捞行为;

(二)禁止非法生产和销售电鱼、毒鱼、炸鱼的物品和工具;

(三)禁止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及为此行为提供交易场所;

(四)对违反南渡江禁渔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禁渔区、禁渔期内,院校、科研单位因工作需要采捕渔业资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之规定,应经省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

海口市2024年南渡江禁渔期举报电话: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渔业行政执法支队:68557923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68723615

桂林洋经济开发区:65710167

秀英区农业农村局:68663090

龙华区农业农村局:66567747

琼山区农业农村局:65860661

美兰区农业农村局:65373261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8日

来源与说明